书架
二十四史列传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九章【天下第一美男】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色行事,保卫郑国的边境安全。否则的话他又何必假天子以伐许国,又何必派人协助许国呢?
名为协助,实为监视嘛!
许国被分成了两半,新臣住东边,郑国大夫公孙获住西边(注:兼管东边)。郑庄公又当着众人的面对公孙获说,“凡你的器用财物都不要安置在许地。我死之后,你也要离开许国。先君建都于新邑,周室要衰落了,姬姓诸侯一天天没落。我们作为大周子孙,难道还能与许国争吗?”
我想,虽然郑庄公在说这一番话时是惺惺作态的,但他的心里必然也是有几分凄然的。他一生图霸,可他也知道郑国无论是从国力还是地缘位置而言都不具备成为真正霸主的条件。不过郑庄公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一语成谶,他去世后郑国发生内乱,监管许国的公孙获也病死了,新臣和百里借助机会,夺回都城,赶走郑军,重新统一了许国。
然而爵低城小实力弱注定了许国的在乱世之中的飘零命运,在此后的岁月里,许国屡遭侵略,求和谢罪、迁徙国土、附庸强权成为它的常态,直到接受宿命那一刻。
许国没能归入郑国,郑庄公十分不悦,但更让他伤心的是颍考叔的死。颍考叔是孝子,是君子,是勇士,也是恩人,更是诤友。
最让郑庄公愤怒的是,那支箭是从城下射来的,就是说,下手的是自己人!
究竟是谁?
一定把他揪出来!
郑庄公让全军将士为颍考叔守灵,并命人设立祭坛,用猪、狗、鸡祭祀,让巫师写下祝文,诅咒行凶者。巫师一连三日祷念祝文,并在第三天头上焚烧祝文。
诅咒起效了,一个人蓬头垢面跪倒在颍考叔灵前,声称是自己害死了颍考叔,说完这人横剑挥向自己的脖颈。顷刻间血流如注,来人倒地身亡。
郑庄公双目含泪,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这个人是公孙阏。
公孙阏,公子吕之子,郑庄公堂弟,大家或许没听说过这个人名,但他的字几乎无人不知—子都。
子都是那个时代中原大地万千女性的梦中情人,女人们都以一睹其风采为荣。“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美男子的代名词。中国历史上美男子不乏其人,但是以美貌载入史册者,子都是第一人。就连圣人都为之“立言”,孟子曾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意思是说谁要是不知道子都有多漂亮,那他一定是有眼无珠的。
子都不仅长得刻骨铭心的帅,而且武艺高超,勇力过人。在那个时代,贵族子弟都要熟悉六艺,知礼仪,善征战。他对郑庄公也非常忠诚,深受庄公的信任
但这么个完美男神,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善妒”,或许是接受的夸奖太多,自身强烈的优越感使得子都执骄而宠,或许是做惯了第一,习惯了完美,子都绝不允许别人比他更优秀。
伐许之战,为了彰显正统性,郑庄公命人重新制作了“蝥弧”大旗,比之前的还要大还要漂亮还要威风,上面绣着“奉天讨罪”大字,边沿上还缀着二十四枚金铃,这面大旗安放在一辆新制的战车上。
为了鼓舞士气,郑庄公传令,谁能举起这面大旗,奔走如常,就拜为先锋,而且将这驾战车赐给他。郑庄公此言一出,将士们一片躁动,这可是武将的至高荣誉。但是要高举这面大旗,许多人自忖没这个能耐。
大夫瑕叔盈自告奋勇出列了,他果然举起了大旗,前后左右各走几步,然后稳稳当当把大旗放回原处,赢得士兵们一阵喝彩。
瑕叔盈面有得色,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且慢!”这时颍考叔走了出来,“执旗不算什么,我能舞旗!”
说着颍考叔把大旗抓在手中,舞得呼呼作响,大旗随着舞动时卷时舒,将士们都看呆了,想不到颍考叔还有这样的本领,瑕叔盈也自愧不如,郑庄公称赞

(本章未完,请翻页)